第6章 虞风(1 / 2)

食仙主 鹦鹉咬舌 1165 字 2个月前

第6章 虞风

“这狗娘养的是故意的!”冯志阴着脸,“呸”在地上一口痰。

每个人都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。

凶手可以一掌重伤林霖,自然也可以随手杀掉他,但他却故意让濒死的父亲绝望地看着女儿被残忍吞食,再把他留给这头恶兽。

裴液蹲下仔细去看,这兽留下的痕迹堪称吝啬,就连最清晰的走向林霖的这条也十分隐约,幸亏凌晨雨势减弱,不然恐怕连这也留不下。

爪印比自己的脚掌稍大,掌形略似三角,延伸出四根指爪,三根在前,一根在后。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,裴液总觉得这几个爪印的形状不太一致,仿佛是在变化一样。顺着看过去,好像……是在越来越大?

常致远偏头问道:“它离开的方向呢?”

“这是最奇怪的,我们找不到它来去的痕迹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常致远皱紧了眉。

冯志抬手指到:“你瞧,南面就是县城,西面是大片的河滩,东面和北面都是土路、田地。大雨过后,全是泥地。但爪印却只在这里出现,我实在想不明白这畜生去了哪里?”

裴液抬起头来,这也是他一直在思索的问题。

几人看着裴液额头仍在熠熠生辉的火符,又不约而同地放弃了这个猜测。

只有裴液有些茫然地环视一周:“敢问几位大人,这是什么意思?”

裴液指到:“另外三人只穿了亵衣,兽爪能轻易将衣物撕落在地,所以‘人完全消失,衣物完全剩下’这件事并不显得异常。但这位亡者穿的是长衣长裤,怎么也这副样貌?”

沈闫平思忖道:“选定目标的并非凶手,而是‘神灵’,作案者并没有决定权。裴小兄弟醒来后,与这仪式的‘牵系’已然断掉,凶犯请求重新点选,‘神灵’不知为何没再选择他,而是点选了林珏。”

冯志摇摇头,表示没有印象。

自己只是杀了两个‘绑匪’,他们既然一开始能找到自己,为何不继续派更厉害的人来捉自己呢?

“也许,这小子醒来之后,便不是那‘神灵’的目标了?”

沈闫平低声道:“长辈对幼童是喜欢,虎狼对幼童也是‘喜欢’。”

常致远道:“何以为证?”

最后半句令两人俱是一悚,但环顾四周,天光大亮,公差扰攘,没有任何伺机而动的东西。

冯志一愣,摸了下络腮胡子道:“也不对!昨天雨下得大,怕泡坏了庄稼,今天一早很多百姓就去田里泄水了。那时候天也算亮了,若有东西从田野上飞起,不会有人看不到的。”

裴液忽然道:“若它是飞的呢?”

常致远眼睛一眯:“《虞风·灵有所好》。”

“这却有一个问题。当时裴小兄弟已经出了北门,这凶犯为什么不来抓他,而是去更远的林大人家呢?”

冯志瞳孔微缩,明白了裴液的意思:怪物吃人不会像人吃橘子一般,把皮剥得干干净净才下嘴,一个连皮带骨生吞的怪物,会把衣物完完整整的留下?这件寝衣又是如何只留血迹不沾一点儿碎肉骨屑?

沈闫平喘了口气,缓声诵道:“灵有所好,文之我颠,契龟曰祥,三日升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