力量对比,冯某已不具备侵害能力
认为黄某是属于报复性伤害!
最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为现场监控及证人证言均可证实双方发生厮打,黄抢过刀后刺向冯,实施了伤害行为,故对辩护人关于黄属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
判决认定,黄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黄谋在案发后拨打了“110”,视为自动投案,当庭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属自首黄持工具伤害他人,应酌情从重处罚,考虑到冯谋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,被告人系自首,赔偿冯谋损失,得到谅解,对黄谋可减轻处罚据此,判黄谋犯故意伤害罪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
“六年,殷律师,你觉得这个判罚重吗?”庭审之后,陈默问道
“从造成的结果,以及法庭的认定来说,这个判罚真的不重,毕竟导致他人死亡!但是从正当防卫的角度来看,这个判罚是以故意伤害罪宣判的,又明显的重了!”殷明律师说道
“而且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还会上诉吧!就是不知道对方的代表律师会如何申辩了”他又说道